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 (記者趙恩澤)90后男子通過修改網站域名指向,劫持互聯網流量,導致某知名網站不能正常運行,訪問量銳減,被判刑五年。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指導案例稱,“劫持域名”后果嚴重的,可以破壞計算機系統罪提起公訴。
記者從最高檢獲悉,2004年10月,被告人李丙龍冒充某知名網站工作人員,騙取該網站注冊服務提供商信任,獲取了該網站域名解析管理權限。李丙龍通過其在域名解析服務網站平臺注冊的賬號,修改了該網站子域名的IP指向,使其連接至自己建立的賭博網站廣告發布頁面。 21日19時許,李丙龍對該網站域名解析服務器指向的修改生效致使該網站不能正常運行。11月25日,李丙龍被公安機關抓獲。
經司法鑒定,李丙龍的行為造成該知名網站長達四小時左右無法正常運行,案發當日僅郵件系統電腦客戶端訪問量就從12.3萬減少至4.43萬。
據悉,本案由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檢察院以破壞計算機系統罪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根據兩高此前的司法解釋,李丙龍的行為符合“造成為五萬以上用戶提供服務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累計一小時以上”“后果特別嚴重”。結合量刑情節,法院判處李丙龍有期徒刑五年。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說,李丙龍一案的的起訴和判決,明確了修改域名解析服務器指向,強制用戶偏離目標網站或網頁進入指定網站或網頁,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域名劫持行為,屬于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
依據相關規定,“人民檢察院參照指導性案例辦理案件,可以引述相關指導性案例作為釋法說理的根據”。萬春表示,對于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各級人民檢察院在辦理類似案件時要參照適用。
據悉,全國范圍內的“指導案例”由最高檢各業務部門負責收集、審查和推薦。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工作機構對案例進行研究,認為可以作為備選指導性案例的,送有關業務部門、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專家委員征求意見,提請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討論。多數委員認為可以作為指導性案例發布的,由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報經檢察長同意,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審議。
最高檢新聞發言人王松苗告訴記者,從檢察機關打擊計算機網絡犯罪情況看,當前網絡犯罪呈現年輕化、專業化趨勢。相比傳統犯罪,計算機網絡犯罪主體一般文化程度較高,具有一定計算機技術和網絡知識,鉆社會監管空子的能力較強。
目前,社會各界對計算機網絡依賴程度日益增加,網絡傳播信息覆蓋面廣、速度快,導致計算機網絡犯罪性質日益惡劣,損失日益嚴重,影響范圍日益廣泛,后果日益顯著,值得社會各界高度重視。